可透過電話/傳真/本公司網頁/電郵/手機短訊,提供物業地址,業主於15分鐘獲悉初步批核結果,其後以傳真/電郵/或親臨本公司遞交文件,成功批核後最快可於24小時內現金到手。

 

申請人須為年滿18歲擁有居留權之香港居民。一般業主貸款需提交以下文件:

  • 香港身份證
  • 供樓記錄
  • 差餉單,銀行存摺或月結單
  • 入息證明(如:糧單、公司信、 強積金供款證明)

通知審批結果,貸款銀碼利息及供款額 等,並安排親臨本公司辦理貸款手續,並於當日到律師樓簽合約。